珠海審計驗資
珠海驗資過程可分為驗資計劃階段、驗資實施階段和驗資報告階段。
(一)驗資計劃階段:
1、了解被審驗單位的基本情況
2、簽訂驗資義務的約定書
3、編制驗資計劃,合理安排驗資工作
(二)驗資實施階段:
1、進一步了解情況,作好取證工作
2、對于驗資相關的會計賬目進行必要的審計
3、完善驗資工作底稿,形成驗資意見
(三)驗資報告階段:
審計人員應當在實施了必要的驗資程序,取得充分、適當的驗資證據,分析評價驗資結論后,形成驗資意見,出具驗資報告。
審計人員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,應當明確告知被審驗單位予以糾正,被審驗單位堅持不改的,應拒絕出具驗資報告;
1、被審驗單位不能提供真實、合法、完整的驗資資料的。
2、被審驗單位對應當進行審驗的項目不提供合作,甚至阻撓審驗的。
3、被審驗單位堅持要求審計人員作不實或不當證明的。